對的人

Posted by roccoon on 7 月 24, 2006 in 自言自語 |

用什麼樣的方式、多長的時間才能確定彼此相屬?

為什麼你毫不遲疑,對於每一次可能的相遇
卻又毫不畏懼,對於每一種可能的傷害…

我已經失去再度扮演飛蛾的勇氣

這樣相處的我們
還會不會開心?

如果揮別過往,我總能再遇見別人、瞭解另一個人的人生
那些情感掙扎和妥協豈非沒有意義?

你究竟
是不是我該信任的人?
而我
是不是值得你付出的人?



4 Comments

grayhair
7 月 27, 2006 at 2:00 上午

有些人 終其一生都在追求愛情的定義

也有人一下就看破愛情的本質

往往傷得越多 越重 對感情有更深刻的認知 與害怕


 
yours
7 月 27, 2006 at 3:45 上午

好空泛的一般論。

不過啊,
瞭解並不代表適合,遇見了也不見得就會在一起,
有個人值得去掙扎與妥協表示他至少在妳心目中還有一定的重要程度。

或許該慶幸的是至少不必死抱著一艘將沉的船,
而是有多個選擇在手中可以自由發揮,
害怕行使選擇權在 NBA 是打不出好戰績的。 (笑)

沒關係,我等妳 🙂


 
roccoon
7 月 28, 2006 at 5:38 上午

to gray,
有些事你說不出來,我也懂得:)

至於行使選擇權前,總要有想贏得冠軍的企圖吧!
而我目前,只想來場友誼賽:P


 
kuroda
7 月 28, 2006 at 11:51 下午

我笑了,很多種涵義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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